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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牢垃圾分类的“群众基础”
来源: 人民政协报 发布日期: 2017-06-02 作者: ?

  “垃圾无害化处理绕不过,拖不起,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,但群众如果不参与,不获益,好事未必好办,更未必能办好。”5月11日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,全国政协常委关凯点出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一个主体矛盾——作为生活垃圾主要“生产者”的群众,如果对垃圾无害化处理不上心、有心无力、有力无益,那后续再多的设施建设、再多的处理手段,都难逃沦为“摆设”的命运。
  在垃圾无害化处理中,垃圾分类至关重要,正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所表述,垃圾分类与后续垃圾处理、垃圾焚烧、减量回收都有着密切关系。而垃圾分类中,群众正是当之无愧的“主角”。如何让主角发挥主观能动性,为无害化处理做好足够充分的准备?
  首先是针对意识的宣传。“加大媒体宣传,普及生态环保知识,倡导垃圾分类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;利用课堂教育,向中小学生宣传垃圾分类环保意识;加强舆论监管;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,加大垃圾分类实践活动……”叶惠丽委员给出宣传层面的多方位建议。
  她的想法,也正是董配永、杜时贵等委员的“头条建议”。“要加大舆论宣传教育,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。要让大家认识到:‘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财富’。”“营造氛围推动‘我要分’。通过宣传群众、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,全方位宣传垃圾处理的必要性。”……
  黄国柱委员的积极设想就是这些建议的目标:不断扩大宣传成果,逐步形成“垃圾分类人人有责,科学处理利国利民”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。
  意识宣传重要,但意识的形成与到位,还同样需要法治完善、政府引导、政策支持、设施建设。只有分类做好“后端配套”,才能真正保证这种意识可最终落到实践层面,确保群众“有心有力、有力有益”。
  张基尧常委提到了立法,“在试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,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。研究制定环保教育法,把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。”
  叶惠丽委员提到了为群众助“力”的后续分类体系建设,“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,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车辆、时间、路线;完善垃圾运送设施,防止垃圾运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……”
  关凯常委提到了让群众受“益”的方式,要重视“共享”,补齐政策短板,真正面向居民设立共享区域,变短期补偿为终身受益。
  从宣传到强力,从强力到保障,从保障到受益……会上,委员们为筑牢垃圾分类的“群众基础”,作出了良性循环式全方位建议。建议环环相扣,只为群众“愿意分、分得好”。大家都明白,唯有具备了扎实的“群众基础”,才能推动我们打赢这场“垃圾无害化处理”之仗,真正走出一条中国式可持续发展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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